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因公、因私外出的提醒

发布者:周亦珩发布时间:2020-07-10浏览次数:1467


根据《东南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期间教职工管理工作细则》(校发[202050)及教育部、江苏省、东南大学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因公、因私外出作如下提醒:

一、严格控制到外省市参加交流讲学、参观、学习活动,一律暂缓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

二、江苏省内自驾出行,由二级单位自行审核备案。

三、江苏省内非自驾出行及出行至江苏省以外地区的,提前3天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疫情期间外出审批系统”中申请,如实填报,并经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批准同意,人事处审核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教工工作组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工作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成行。

四、在校园内工作的企业自聘人员外出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防控要求审批。

五、教职工外出过程中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要做好旅途自我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返宁后须如实向所在单位报告行程史,并提供更新后的“苏康码”,经所在二级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入校工作。

七、未履行审核备案、审批手续者,学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