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5年曹传欣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化学化工学院曹传欣奖学金评审办法,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曹传欣奖学金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化学化工学院学制内全日制在读在籍本科生、研究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治安管理处罚记录;
4.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含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等),未出现过任何实验室安全等问题;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业成绩优良。
6.参评的本科生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参评的研究生,已参加中期考核者须考核通过,其中参评的二年级硕士生,应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相应必修课程学分,且规格化成绩位于所在院(系、所)前50%(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详见附件);参评的博士生,已参加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者,须考核通过。
二、奖励标准和参评对象
曹传欣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5万元。
2025年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指标为21名学生(12名本科生、9名研究生),涉及全日制本科生二、三、四年级(22-24级本科生),硕士生二、三年级(23-24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生二、三、四年级(22-24级博士研究生),其中直博生为二、三、四、五年级(21-24级直博研究生)。
三、评审程序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本科生、研究生于11月20日9:00前填写在线文档提出申请,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准确填写。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HZ2WFNhSE5abFRq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后,将公布具备参评资格的名单,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学院将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暂定于12月10日下午考试)。
3.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获奖学生须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搜索“东南大学-基金会”进行申报,完成信息填报,导出申请表后,本人及导师签字确认后交至化工A楼325。学院负责汇总全部材料,分别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生处及教育基金会,并同步抄送捐赠方。
四、附则
1.学生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取消评选资格;
2.学生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该生当前年度(2025-2026年度)的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的处分;
3.本科生阶段仅可获评1次曹传欣奖学金;研究生阶段仅可获评1次曹传欣奖学金
4.本评审办法归化学化工学院曹传欣奖学金评审小组。
联系人:何老师(025-52091501)
化学化工学院曹传欣奖学金评审小组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