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各位老师:
2014.8——2015.4九龙湖校区课时、交通补贴发放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老师下载本页面中附件表格《2014.8-2015.4课时补贴、交通补贴统计表》,并核对本人相关数据。如对数据有疑议,请在5月14日前反馈至学院办公室。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附件1:《2014.8-2015.4课时补贴、交通补贴统计表》
附件2:校财字[2015]10号《关于复核、发放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九龙湖校区课时补贴及交通补贴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发放本学期九龙湖校区补贴的通知》(校办通知[2007]1号)、《关于改进九龙湖校区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校财字[2008]12号)和《关于开通运行地铁东大九龙湖校区站接驳车的通知》(校发[2015]62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九龙湖校区课时补贴及交通补贴复核、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经各单位审核并交财务处复核过符合发放条件的教职工。
二、发放流程
(一)信息公示。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九龙湖课时补贴及交通补贴公示表在财务处主页公告栏中查看。
(二)各单位审核、确认。各单位要以公示表中一卡通刷卡记录为基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本单位人员申报的课时补贴及交通补贴逐月进行审核,不得虚报、多报。教职工对一卡通刷卡记录有疑问的请予提交申报表前到财务处一卡通管理办公室核准。
(三)上传数据。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高级财务平台”(http://58.192.115.3/wingsoft/index.jsp)→点击“网上查询系统”→选择“财务数据上报”,点击“网上酬金发放”→选择“教师酬金”。
2.点击“设置录入部门”→选择“一级部门”和“二级部门”(在职+院系部门名称)后点“确认”→填写项目号(九龙湖交通补贴5060870620、九龙湖课时补贴1199990080)→填写发放摘要(单位名称+年份+月份+九龙湖交通补贴;单位名称+年份+月份+九龙湖课时补贴)→选择酬金类型:九龙湖-校内人员酬金→录入酬金发放单据,只需录入一卡通号和发放金额,回车后即可增加下一条录入记录。(若人数较多,可选择EXCEL表格导入清单,先生成EXCEL模板,然后再选择该文件导入)。
3.提交本次发放清单,生成EXCEL表下载打印。
提醒事项:各单位应将本单位人员汇总后统一上传;因项目列支渠道不同,九龙湖交通补贴和课时补贴需分别上传数据;录入教师酬金清单时填写的金额均为应发金额(即税前金额)。
(四)各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财务处会计事务管理科审核。集中受理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6月15日。
(五)财务处复核、发放。申请表经财务处复核无误后予以发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务稽查的整改要求,本次课时补贴及交通补贴的发放,并入教职工发放当月工资薪金累计扣税,统一打卡,不再采用发票报销等方式。
三、其他事项
财务处会计事务管理科办公地址:四牌楼校区五四楼一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周利、83792283;祁琳、83792462。
东南大学财务处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