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和《东南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校通知[2011]42号)等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15年5月29日起开始对化学化工学院原院党委书记肖健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05年 1月 1 日至2015年 4月30日。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审计组:张武、陈晴
电 话:025-52090297,13770795553
电子邮件:dndxsjs@seu.edu.cn
办公地址:九龙湖行政楼417室
特此公示!
审 计 处
2015 年 5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