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校机教【2017】154号、校机教【2018】138号文件的要求,学院教务助理于2019年7月5日前已完成所修读课程首修平均分绩点的计算、审核及公示(详见附件)。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志愿、首修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及上述2个文件中规定的各专业分流计划数,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已生成各专业分流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公示时间: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13日。
公示期间若对结果有异议,请务必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52090620转6325。
待公示结束后,学院会给各班发放短学期课表,新学期第一周,学生按新班级课表上课。
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