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发布者:孙瑜发布时间:2023-10-08浏览次数:621

化学化工学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研究生秘书

 

二、评奖条件

(一)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科研能力突出。硕士课程成绩优良,近三年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考《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的成果考核标准(2018版)》,下同)或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申请者为主要完成人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下同)。

 

(三)申请考核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近三年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已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中科院一区文章,或者是国内化学、化工顶级期刊)或具有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

 

三、评奖名额

    我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评奖名额不超过2名。

 

四、日程安排

(一)1010日前学院将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布。

(二)1013日前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申请表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学院314办公室孙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1017日前,学院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打分方式拟定获奖名单。综合成绩=材料分×70% + 答辩分×30%

公开答辩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四)评奖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52090620      邮箱:sunfish1983@163.com

                                                 2023108


2—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5—论文检索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