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曹传欣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者:何雷发布时间:2024-11-22浏览次数:1715

为做好我院2024年曹传欣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化学化工学院曹传欣奖学金评审办法,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曹传欣奖学金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在读在籍本科生、研究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治安管理处罚记录;

4.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含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等),未出现过任何实验室安全等问题;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业成绩优良,截止到20241030日,本科生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硕士生自当前学习阶段以来的规格化成绩在专业前50%


二、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曹传欣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万元。

每年资助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名学生(12名本科生、8名研究生),涉及全日制本科生二、三、四年级(21-23级本科生),硕士生二、三年级(22-23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生二、三、四年级(21-23级博士研究生),其中直博生为二、三、四、五年级(20-23级直博研究生)。


三、评审程序

1. 曹传欣奖学金由符合申报条件的本科生、研究生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于1126900前填写在线收集表格,请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准确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FJtVHpHbGt6WUFS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申请结束后组织预审工作,包含填写材料的准确程度、完备程度,以及支撑材料的验证与复核等;

3.初步材料预审后,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为闭卷考试);

4.考核结束后,院内召开评审会确定名单,并将结果报送学院和教育基金会,经批准后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获奖学生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系统填写和系统导出的纸质表格的补交,同时学院将最终名单以及各类材料报送曹传欣校友、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等。


四、附则

1.学生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取消评选资格;

2.学生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该生当前年度(2024-2025年度)的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的处分;

3.提交的化学类学科竞赛、学术交流、互联网+、挑战杯等大型重要赛事等的证明材料应盖有主办部门印章,出具证明时需在落款组织机构或部门名称上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承认;

4.在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范围内,仅可获评1次曹传欣奖学金;

5.本评审办法归化学化工学院曹传欣奖学金评审小组。

5. 本考评办法解释权归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何老师(025-52091501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曹传欣奖学金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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